北疆新聞呼和浩特11月12日電 11月11日,內蒙古烏審旗公安局發(fā)布通告,征集以康建明為首的犯罪團伙的違法犯罪事實及背后保護傘線索。
通告顯示,內蒙古自治區(qū)公安機關經縝密偵查,打掉了以康建明為首的犯罪團伙,現(xiàn)已抓獲犯罪嫌疑人康建明、席曉明、康建軍、胡佃有、徐國軍等人。經查,該犯罪團伙自2010年以來在呼和浩特、烏蘭察布等地實施尋釁滋事、聚眾斗毆、故意傷害、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等違法犯罪行為,為非作惡、欺壓百姓,嚴重擾亂當?shù)厣鐣伟埠徒洕刃?,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?/p>
為深入貫徹落實常態(tài)化掃黑除惡斗爭工作要求,徹底查清康建明、席曉明、康建軍等人的全部違法犯罪事實,現(xiàn)面向社會各界公開征集該團伙的違法犯罪線索。
關于公開征集康建明、席曉明、康建軍等人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
近期,內蒙古自治區(qū)公安機關經縝密偵查,打掉了以康建明為首的犯罪團伙,現(xiàn)已抓獲犯罪嫌疑人康建明、席曉明、康建軍、胡佃有、徐國軍等人。經查,該犯罪團伙自2010年以來在呼和浩特市、烏蘭察布市等地實施尋釁滋事、聚眾斗毆、故意傷害、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等違法犯罪行為,為非作惡、欺壓百姓,嚴重擾亂當?shù)厣鐣伟埠徒洕刃?,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?/p>
為深入貫徹落實常態(tài)化掃黑除惡斗爭工作要求,徹底查清康建明、席曉明、康建軍等人的全部違法犯罪事實,現(xiàn)面向社會各界公開征集該團伙的違法犯罪線索,特通告如下:
一、請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受害人和知情人消除顧慮,積極主動向公安機關檢舉、揭發(fā)該團伙的違法犯罪事實及背后保護傘。公安機關對舉報人身份、舉報內容等嚴格保密,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。凡提供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協(xié)助偵破案件的舉報人,視情獎勵人民幣1000-20000元。
二、對案件當事人或者舉報人威脅恐嚇、打擊報復、妨礙作證的,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。對包庇、縱容、窩藏犯罪嫌疑人,為犯罪嫌疑人提供幫助、通風報信,隱藏、毀滅、偽造犯罪證據(jù),干擾案件偵查的,將予以嚴懲。
三、正告參與該犯罪團伙的涉案人員及背后的“保護傘”認清形勢,盡早主動到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投案自首,爭取寬大處理。
四、受理線索方式
1.舉報電話:喬警官:13284859298
王警官:19586910949
2.郵寄地址:內蒙古鄂爾多斯市烏審旗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掃黑除惡辦公室,郵編:017300
3.舉報日期: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
特此通告
烏審旗公安局掃黑辦
2024年11月11日
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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